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書
裝備承制單位注冊證書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
國軍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部分
實施軍品認證工作的依據:
1、《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條例》第143條規定“質量體系評定不合格的單位不能承擔裝備科研、生產和維修任務”?!?br/>
2、總裝備部對《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規范(試行)》中規定:需審查第三方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有效性。
3、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裝電字[2001]第220號規定,國軍標《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是各裝備管理部門對軍品承制單位提出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審核的依據。
4、軍工產品質量體系認證委員會《軍工產品承制單位質量保證體系認證管理實施細則》。
申請軍品認證條件及要求:
1、申請GJB9001B認證組織是為實施和保障軍事行動的武器、武器系統和軍事技術器材承擔論證、研制、生產、維修任務的組織,或是與之配套的整機、部件、組件、器件和材料生產組織,或是為武器裝備進行試驗、貯存和工程建設等的組織;
2、初次認證申請組織,申請書需請軍方用戶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確認,同時填寫《產品所在階段情況調查表》。如該申請組織是部隊,可由上級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對于民營企業申請軍品時,需有軍代表的意見書,其內容至少包括:人員狀況;技術、設備情況;產品質量狀況;對配套企業,要注明產品與裝備的關系(用在什么地方);說明生產的產品與軍方單位的關系。
3、認證審核前按GJB9001B-2009標準建立管理體系,并運行3個月以上時間。有軍品訂貨及交付發生,且現場審核時應有軍品生產。
軍品認證注冊的性質:
1、軍品認證注冊是政府和軍方的行為,反映和代表了武器裝備顧客的利益;
2、認證注冊具有事實上的強制性,國軍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說明了組織承擔軍品任務的能力;
3、認證機構無權批準給受審方發證書。批準權在軍工產品質量體系認證委員會。委員會是由總裝備部領導、各軍兵種裝備部門領導以及工業部門、專家代表組成的軍品質量管理體系合格評定領導機構,具有權威性和廣泛的代表性。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認定
1、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注冊三年以上;
2、承擔或擬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項目或產品涉密;
3、無外商(含港澳臺)投資和雇傭外籍人員,國家特殊規定的除外;
4、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中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居住,與境外人員無婚姻關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產和辦公場所,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保密要求;
6、一年來未發生泄密事件;
7、無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以及其他嚴重違法行為
申請單位需提交的資質證明材料
1、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項目或產品涉及國家秘密證明表
2、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公司章程(需要提供在工商備案的公司章程,需要提供自然人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提供法人股的公司章程);
5、現行的驗資報告;
6、科研生產場所產權證明書或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期限必須是3年以上的);
7、單位涉密人員名單;
8、承擔的涉密任務合同復印件;
9、單位基本條件說明;
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認證
一、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工作的依據
2002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68號主席令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3條規定:“采購人可以要求參加政府采購的供應商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根據本法規定的供應商條件和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特定要求,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br/>
《裝備采購條例》規定:“裝備采購實行承制單位資格審查制度”,“除特殊情況外,裝備采購的承制單位應當從《裝備承制單位名錄》中選擇?!?br/>
《裝備科研條例》規定:“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對批準立項的裝備研制項目,應當在經過資格審查的單位中通過招標或競爭性談判的方式擇優選擇裝備承研承制單位訂立裝備研制合同?!?br/>
《裝備維修工作條例》規定:“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應當對擬承擔裝備大修任務的單位組織進行修理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方可交付部隊裝備大修任務?!薄堆b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管理規定》、《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規范(試行)》、《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計劃管理辦法》、《<裝備承制單位名錄>管理辦法》和《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員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規、制度,進一步對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工作進行了全面規范。
二、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的內容
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的內容包括:
1、法人資格
2、專業技術資格
3、質量管理水平和質量保證能力
4、財務資金狀況
5、企業經營信譽
6、保密資格
7、軍方提出的其它特殊要求
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工作程序
1、提出申請
2、 材料準備
3、裝備承制單位申報
4、由所在地區的軍事代表局(室)進行初審
5、由所在地區的軍事代表局(室)報送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材料
6、受理部門列入審查計劃
7、進入初審
8、整改驗證與審查報告上報
9、進入正審
10、審查合格的單位納入《裝備承制單位名錄》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部分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必要性:
2005年6月15日原國防科工委頒布施行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實施辦法》中規定:“未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2008年3月6日公布,2008年4月1日施行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中規定:“國家對列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以下簡稱許可目錄)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實行許可管理”、“未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不得從事許可目錄所列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br/>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的管理和認證機構: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中規定:“總裝備部協同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對全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對本行政區域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實施監督管理?!?br/>
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
2、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科研生產條件和檢驗檢測、試驗手段;
4、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技術和工藝;
5、經評定合格的質量管理體系;
6、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
7、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保密資格。
注:具體內容請參考《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實施辦法》、《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
企業現狀分析,確定申請資質類別
確定建設方案
簽訂咨詢合同
按標準指導開展相關資質建設
自查、內審,整改
向認證機構、政府機關和軍方申請資質審查
取得相關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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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裝備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武器裝備論證、研制、生產、試驗和維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對其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