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人企業是指業績良好,極具發展潛力和培育價值處于成長初期的小企業。通過培育推動其快速健康成長,最終成為行業中或本區域的小巨人。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申請小巨人企業:
1、申報企業須為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
2、制造類企業研發人員人數不低于當年職工總數的20%,
軟件或科技服務類企業研發人員人數不低于當年職工總數的50%;
3、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主營業務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
4、企業前三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在20%以上;
5、制造類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億元至10億元之間,軟件或科技服務類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6000萬元至10億元之間;
6、企業應有研發機構(技術中心、實驗室、測試平臺等)、研發計劃及與之相適應的知識產權保護、人才培養(含引進)、創新激勵等運作機制和較完善的規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經營管理團隊,有較強的風險控制機制和健全的規章制度。
7、驗收評估“優秀”類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達到科技小巨人企業條件的優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