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都知道申請軟件著作權,但是軟件著作權到底是什么,又具體有哪些作用呢?
軟件著作權又叫做軟件版權,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于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 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等?,F在著作權登記已經不再是強制的要求,但是著作權登記還是有一些現實的意義。
1、作為軟件得到重點保護的依據
《國務院關于印發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規范和加強軟件著作權登記制度,鼓勵軟件著作權登記,并依據國家法律對已經登記的軟件予以重點保護。"
-
作為稅收優惠的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中對軟件產品的稅收優惠有詳細的規定。該通知并不要求強制登記,但是規定:"對經過國家著作權局注冊登記,在銷售時一并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計算機軟件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
-
作為技術出資入股《關于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計算機軟件可以作為高新技術出資入股,而且作價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達到35%?,F在有的地方更規定軟件可以作價100%以技術出資的規定。不過一般都要求軟件著作權應當取得登記。
-
作為申請科技成果的依據
科學技術部關于印發《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的通知第八條規定:"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應當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及下列材料:(一)應用技術成果:相關的評價證明 (鑒定證書或者鑒定報告、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報告、行業準入證明、新產品證書等)和研制報告;或者知識產權證明(專利證書、植物品種權證書、軟件登記證書等)和用戶證明。"
這里的登記可以理解為著作權的登記,其他部委也有類似規定,以軟件申請技術成果應當遞交軟件登記證書。 除此之外軟件著作權登記還有更為現實的意義,就是享有軟件著作權證明作用。軟件由一系列的代碼組成,稱為源代碼,其可以無限制的復制。軟件著作權所保護的是源代碼。一般認為誰持有源代碼,誰既是著作權人,由于源代碼的可復制性,不象復制紙質材料那樣,可以區分原始與復制件,假使源代碼保密不嚴,就很難區分著作權人。
如果盡早進行著作權登記,取得《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這就是初步的權利證明。在發生軟件著作權爭議時,是主張軟件權利的有力武器,而要證明《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并非真正軟件著作權人,在舉證上具有相當難度。在進行軟件著作權貿易時,《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有利于交易的順利完成。